93年間.林**向被害人謊稱父親過世留下巨額遺產.
須繳交遺產稅才能繼承遺產.希望湊足遺產稅.稱完稅後將加倍奉還為幌子.
六年來竟然詐騙了50餘人.總金額高達一億八千萬.
*
林嫌與另外兩名同夥以佛堂為據點.從94年1月起陸續以繳納遺產稅為名先詐騙11名被害人.
許多被害人把退休金等畢生積蓄全數交給林嫌.林嫌藉口遺產稅金額太大.籌到的金額仍不足.
要求這些被害人各自向親友募集.單純的受害人不知受騙仍依指示仍向29名親友借款.
整個行騙過程中林嫌一人飾演多角「阿嬤」、「法官」、「稅務小姐」.把被害人騙得團團轉.
林嫌將騙來的錢在台中買了三棟透天別墅、八部高級轎車、42支手機.
事件爆發後.被害人除了驚受騙外.竟然還被檢察官當成詐騙案的同夥起訴.
畢生積蓄白白遭騙.還莫明成了詐騙嫌犯.叫這些被害人情何以堪?
原來承辦本案的檢察官認為這些受害人還另向其他親友以相同的遺產稅內容招募款項.視為同夥.
檢方如此輕率辦案.似乎忘了深究這些受害人其實是在林嫌高明的詐術下當成犯罪工具.
這些血本無歸的受害人並沒有詐欺之意圖.更沒有實質獲利的事實.
此案曝光後檢警非但沒有緊急扣押林嫌的財產.反而把受害人列為被告.
如此粗糙的辦案程序.叫人民如何信服?
這些受害人大多都是退休年邁的長者.也是社會弱勢資訊不足的老百姓.
畢生積蓄被騙光了卻還要不知所措的面對後續沒完沒了的司法審判.
更背負了詐欺同夥的臭名.這叫弱勢的百姓情何以堪?
上述案例是日前志雅接到受害人的陳情個案.目前志雅及律師正極力協助處理相關司法程序.
這個案相信只是司法史中的冰山一角.還有許多許多不為人知的案件存在著.
台灣的司法應該還給受害人民一個公道!
給這些無辜的受害人一個爭取自己清白的機會.還給受害人一個公道.
我們的司法是不是該檢討自省一番呢?
司法機關握有無人可制衡的寶劍、權力.稍有不慎影響之大將難以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