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醫療補助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未獲得社會救助醫療補助者
1.經營事業不善致生活陷於困境。
2.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通報個案,生活陷於困境。
3.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存款帳戶經凍結或其他特殊情事,致家庭財產未能及時運用,生活陷於困境。
4.處於貧窮邊緣之經經濟弱勢家戶急須救助。
如何申請︰
1.請具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村里長或醫院出具之清寒證明、失業證明書),向本市衛生局提出申請。
2.申請人須未獲得其他社會救助醫療補助者。
3.受理窗口受理後,召集訪視小組(至少3人),於3個工作天內進行個案實地訪視審核。
4.衛生局將通知核定結果。
補助項目︰
健保費用補助每人/每年上限新台幣五仟元,醫療相關費用補助時,每人/每年最高新台幣一萬五仟元,但每人每年健保費用及醫療相關費用合計一萬五仟元為上限。
審查合格對象申請費用流程︰
1.健保費用補助申請︰
先加入健保→健保局協助輔導辦理分期繳納→健保局開具滯納健保費第一期款項繳費通知→由本局(新竹市衛生局)繳納補助→以健保身份就醫
2.包括掛號費、健保部份負擔(藥品、檢驗、檢查、特殊材料)、病房膳食等補助。有就醫需求時,協助至本市醫院就醫,其無力負擔醫療相關費用時,由本局補助醫院。
辦理時程︰民國99年1月1日至99年11月30日止
公園里里長當選人 林志雅 關心您!
相關諮詢︰
新竹市衛生局
新竹市中正路128號
03-5256361 03-562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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